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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婚姻法》常识十三
2006/7/27 8:04:49作者:转载 摘自: 编辑:李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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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复婚
  
  离婚后,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、在法律上称为复婚。离婚双方要求恢复夫妻关系是可以的,但须办复婚登记手续,可到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恢复结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,并发给恢复结婚证,同时撤销原离婚证件。 
 
本文关键词:离婚常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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